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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俱乐部申请收回引援调解费 足协将面临终极拷问
来源:延边足球协会|发布日期:2021-09-08|阅读次数:252



争议极大的中国职业联赛引援调节费制度,渴望得到终极审视和修正,之前从各俱乐部收取的那笔巨额引援调节费,也将面临终极拷问,到底制度是要废止还是继续?到底之前收到的钱是真的有合理合法的用途还是最终原路返还退回俱乐部,都有可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有所定论。

促使中国足协不得不对此做出反应的原因是,一家此前交过引援调节费的俱乐部,申请收回此前交的费用,除了有其他俱乐部并未按照规定上交的理由之外,该俱乐部也提出了生存的理由,毕竟目前中超各俱乐部普遍遭遇运营危机。既然中国足协收取该项费用名不正言不顺,说是用于青训却因为无法出账一直存在银行,收取了还不能出具发票,甚至还有俱乐部一直未交,那么如果能收回这笔钱用于俱乐部运营,当然是合理诉求。

据了解,足协领导已经责成有关部门就此事进行讨论,争取给出解决方案。如果真的退还,显然不会只退一家。

引援调节费最早始于2017年,中国足协在《关于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俱乐部如引援支出超过合理区间,在中国足协注册办理球员注册转会时,应提供俱乐部自有账户汇款至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的证明(标注俱乐部名称),若手续齐全,中国足协注册办公室将为俱乐部办理球员的注册转会手续。

2018年2月,中国足协公布《关于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补充规定》,其中强调:在转入球员过程中,俱乐部存在逃避缴纳引援调节费的事实和行为,经中国足协核实,涉及的俱乐部将给予扣除2018赛季联赛积分的处罚并应补缴引援调节费,同时,中国足协将暂停该球员的参赛资格,直至俱乐部补缴完成。规定中还就扣分标准给出了明确说明,最高可达15个联赛积分。也就是说,足协此时的态度已经非常强硬了,逃避缴纳调节费,球员暂停参赛资格,球队扣除联赛积分。

2018年起,中国足协先后几次公示了调节费上交情况。

2019年2月22日中国足协发布《关于2019赛季中超、中甲联赛继续执行引援调节费政策的通知》。

2019年12月31日中国足协公布《中国足球协会关于2020赛季职业联赛政策调整的通知》,其中规定:“国内球员及外籍球员转会引援调节费用标准保持不变,调节费征收由全额收取改为差额收取(即只对转会费超出标准部分征收调节税)”。

中国足协有关引援调节费有据可考的最后一次公示,是在2019年3月19日。也就是说,从2019年夏窗开始,就没有再公示过相关信息。截至2021年冬窗,引援调节费最新的一笔缴纳是深足俱乐部为金特罗缴费。

媒体统计,加上2018年,累计8名外援的转会涉及到缴纳调节费,分别是保利尼奥、塔利斯卡(广州恒大淘宝)、哈姆西克、卡拉斯科(大连一方)、巴坎布、比埃拉(北京中赫国安)、费莱尼(山东鲁能泰山)与莫德斯特(天津权健),以上球员转会缴纳的调节费总额约十几亿人民币。加上金特罗,国安、恒大、大连人、鲁能、权健、深足,都交过这笔钱。

但引援调节费这个收费项目,自设立之初就争议不断。

首先,足协当时计划将这笔资金纳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以用于足球基础设施建设、青少年足球发展等事业,但是根据社团及基金会的相关管理条例,这项调节费收费无法计成某家单位的捐赠费用,这已经触碰了社团管理和收费的多条管理规定,一些财务规定和制度甚至难以逾越。具体来说,就是收取时无法给俱乐部出具发票,而所收款项也因为社团管理和收费的多条管理规定,无法如设计初衷般正常使用。

第二,上海海港未能为阿瑙托维奇上交调节费也引发广泛争议。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公布的2020年度的年报中,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的其他应付款一栏中显示,上海上港俱乐部(现上海海港)仍有数额为1.4953亿人民币的引进外援阿瑙时的调节费未支付给中国足协。同样是国企的山东给费莱尼交纳了调节费,但海港俱乐部却未上交,甚至阿瑙托维奇已经于2021年夏窗转会离开,这让这项制度的存在、这项费用的收取,争议巨大。

此前有媒体报道:“据足协内部人士透露,主管财政大权的陈戌源对前任留下的引援调节费政策有自己的意见——既然中超公司和中国足协都不能给俱乐部开具发票,那就不应该继续收取俱乐部的费用。这也就是为什么阿瑙的调节费只存在于账目之上一年而迟迟未付。”如果此报道属实,意味着中国足协主席陈戌源也意识到了引援调节费的问题,那么,这次有中超俱乐部索要之前上交的调节费,就是调整这项政策最好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