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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裁判评议第十三期,评议组认定4起判例中有2起错漏判
来源:延边足球协会|发布日期:2024-07-11|阅读次数:215



7月9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本赛季第十三期(20240709期)裁判评议工作。根据各俱乐部的申诉意见,本期评议了4个判例,分别来自中超联赛、中乙联赛和中国足协杯(女子)比赛。评议组认定其中有2起裁判错漏判。

  本期评议会仍采用视频会议形式,邀请两名来自社会和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会议,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得出评议结论如下:

  判例一:中超联赛第18轮,天津津门虎VS长春亚泰,比赛第81分钟,长春亚泰9号队员进球前与天津津门虎5号队员有身体接触。裁判员临场判罚进球有效,VAR未介入。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从现有视频看,天津津门虎5号防守队员有拉扯长春亚泰9号进攻队员的动作,后者手部与前者的接触不构成犯规,也不是造成前者倒地的主要原因,裁判员临场做出的不犯规的决定正确,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