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2024年8月8日是国家第16个“全民健身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全民健身,推动全民健康,积极发挥足球运动对于推动全民健身发展的重要价值功能,进一步推动足球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指导要求,中国足协计划于8月1日-31日期间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并征集主会场活动承办地,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根本目的,深入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体育强国建设纲要》《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大力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营造积极参与足球运动的浓厚社会氛围,通过足球运动促进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贴近群众
按照“贴近群众、便民惠民”原则,围绕8月8日节点,组织群众身边的普及性、参与性足球赛事活动,持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于足球运动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或行业特色开展活动。按照务求实效原则,注重在活动内容上下功夫,在提升群众参与度、满意度上下功夫。活动可与全年性、日常性全民健身活动相结合,集中活动可与小型多样的活动相互动。
(三)防范风险、确保安全
坚持“属地管理”“谁举办、谁负责”原则。落实赛事活动举办方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结合活动特点,科学研判风险,制定安全工作方案(赛事类活动需制定赛风赛纪工作方案)和应对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等,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此外,加强宣传内容审核,确保各项活动网络安全。
三、活动名称
2024年“全民健身日”××省/市/县××足球赛/活动/培训/嘉年华/志愿服务
此外,活动需使用中国足协授权的统一主视觉,中国足协将在后续提供。
四、活动时间
建议各会员单位将主要活动安排在8月8日“全民健身日”当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8月1日-31日期间开展主题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中国足球协会
主办单位:中国足协会员单位(包括省、市级和行业协会)
承办、协办单位:由各会员单位自行确定
(二)活动内容
1、此次主题活动具体形式和内容由各会员单位自行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赛事活动、培训、嘉年华、公益活动(进社区、进校园)、志愿服务、足球运动指导等。突出主题、突出亮点。鼓励各地将具有地方特色基层足球比赛与“全民健身日”主题有效结合。鼓励积极组织协调本地区优秀运动员参加活动,发挥优秀运动员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
2、各会员单位组织活动内容需适当结合“全民足球挑战”内容(该项活动具体方案正在制定,将于后续提供)。
六、宣传要求
1、场地布置。按照中国足协授权的统一主视觉要求布置活动场地,包括但不限于背景板、A字板、口号展示、横幅等。在相应物料载体上积极展示活动主题口号,包括:群体司宣传口号(后续提供);中国足协宣传口号:“全民健身日,一起踢球吧”“全民足球挑战”。此外各协会可结合实际,提出积极、健康、具有广泛感召力和本地区/行业特色的宣传口号。
2、新闻宣传。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工作,注重做好稿件编写,以及图文视频等拍摄收集工作。鼓励各单位在做好本地区主流媒体新闻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宣传平台、宣传手段,营造足球领域全民健身、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七、主会场征集
中国足协计划在8月8日当天举办2024年中国足球协会“全民健身日”主会场活动,并面向各会员协会征集2024年中国足协“全民健身日”主会场活动承办地。中国足协将按照择优原则进行遴选确认,并将提供相应专项补贴经费。原则上主会场活动需单独举办。
八、经费补贴
(一)经费补贴
1、中国足协将面向会员单位(不包括广州足协、大体协、解放军体育协会)提供每单位3万元活动补贴。款项将在会员单位提交符合要求的活动总结报告后拨付。
2、主会场活动补贴经费9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自行补齐。
(二)绩效指标
1、活动规模。各会员单位可集中举办活动可也根据实际情况持续或分散举办,参与活动的总人次应不低于350人次(主会场参与活动总人次应不低于500人次)。赛事类活动需在“足球中国”信息化平台“2024年全民健身日”活动专区进行注册及宣传推广。
2、宣传推广指标。请各会员单位积极联络有关主流媒体、新媒体资源,在央级、省级主流媒体平台发布新闻报道不少于1篇,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不少于2次。总浏览量应不低于1.5万次。
九、工作要求
根据体育总局有关要求,各地、各单位应利用“全民健身日”等节点多举办“三大球”赛事活动。请各会员单位积极将有关工作计划向所属地区体育主管部门报告,并争取更多经费及资源支持,强化统筹,加强保障,确保活动安全和效果保障。
十、报送要求
(一)提交主会场申请。拟申报主会场活动的会员协会请于7月12日前通过邮箱与中国足协社会足球部联系并发送加盖公章的活动计划方案、活动经费预算等。逾期视为无效。
(二)报送地方活动方案。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制定本协会活动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请于7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活动计划表及相关工作方案报送至中国足协社会足球部备案。
(三)提交活动总结。请各单位于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足协社会足球部报送活动总结,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情况、参与数量、宣传情况、工作亮点等,并配套有关活动图片视频素材等。如参与性指标和宣传指标未达标准中国足协将不予提供经费补贴。
中国足协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总结情况,对活动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并将纳入各协会年度社会足球工作总体评估。对于具有工作亮点、群众满意度高的项目将考虑优先向国家体育总局推荐为优秀典型案例。对于工作成效突出的会员单位将考虑后续相关工作给予更多资源支持。
中国足球协会